2012年4月23日 星期一

天然災害之防制與應變研討會


本校海法所邀請李昭興教授(前左)、中國政法大學李衛海教授(前中)與臺北大學吳嘉生教授(前右)演講


本校海洋法律研究所日前舉辦天然災害之防制與應變研討會,以法治與科學的角度,探討天然災害發生的緊急應變。研討會共有三場主題演講,首先邀請北京中國政法大學軍事法研究所教授李衛海主講「近年來中國大陸突發事件應急體制之發展:一個法治之視角」,接著由臺北大學法律系教授吳嘉生介紹「我國之災害防救法」,最後由海洋大學應用地球科學研究所教授李昭興談「地震、海嘯、核輻射的災害與應變」。

本校應地所李昭興教授表示,最近八年來,全球發生了三次規模達萬顆原子彈級的大地震,包括2004年在印尼、2010年在智利和2011年在日本,這三次巨大地震都產生毀滅性的海嘯,都有很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其中最難恢復的是日本的東北地區,因為其中摻雜東電核能發電廠的核爆炸,它的核輻射有很長的半衰退期,恐怕要千年,甚至萬年以上,才能恢復原來的生活環境。臺灣和日本在地震與海嘯威脅的程度上非常接近,而且核能電廠的比率也很相似,甚至很多臺灣核能設備也來自日本東電或者和出事的福島第一核能電廠相似。在東北大地震後,日本已經關掉了50組以上的核能電廠設備,而臺灣卻還在投資繼續「拼裝」核四電廠。他以一位地震研究工作者的立場表示,這是違背道理的,我們正在重覆日本的錯誤,甚至可能會將臺灣帶入萬劫不復的地步。在人類歷史有許多核能的災害,件件都讓人觸目驚心,核輻射雖然看不到、聞不到、聽不到、也摸不到,但它絕對是可怕的,而且它的影響更是長遠,希望臺灣能夠早日進入我們環境保護法規定的「非核家園」的目標。

(資料來源:海洋法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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